法律天平的意义在于公平和文明,而河南罗山县法院前上演的“全武行”,让我们发现如果不加节制,天平也会倾向暴力和野蛮的一方。从3月7日起,河南省高院派出6个暗访督察组,深入各法院进行查访。大部分法院虽然执行了十条禁令,但也有一少部分现象让暗访督察组感到震惊:公车接送孩子;上班时间,法院立案庭大门紧锁;因区区小事,法院执行局干部踹倒一位70多岁的老门卫……。
法官,法官,法在前,官在后。这一幕幕官老爷作派,让人不禁质疑,到底是官大还是法大?老百姓将这些法官大人的威风总结出“六字诀”:生、冷、硬、横、顶、烦。这一切因为,很多法官对自己为官还是护法定位不清。
不是他们对法律法规理解模糊,说到底是抵不住做官的诱惑,是人情、关系、金钱在起作用。沈阳中院原副院长焦玫瑰曾公开说,谁的官大我就听谁的。知法懂法,不把法律当回事,这也就难怪在青天之下,法官脚踹七旬门卫也不被当回事儿。
其实事件真小,因为法院规定只能有一人进入,而这位法官却要霸王硬上弓,父子二人同仇敌忾合力闯关,踹一脚这个老顽固,赏他个教训。可是这种狂妄和傲慢不可小看。“法之不行,自于贵戚”,一个执法局官员如果这样打打杀杀惯了,这执法的时候还不也动不动就动刀动枪?真把自己当贵戚,当成一个官儿了。
这也就不难解释,个别法官会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玩弄法律。法律在他手中就像变魔术一样,一会儿这样解释,一会儿又那样解释,没有一定的规矩。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宽于律己,对别人却严格以法律为准绳。对自己一套,对老百姓一套,能让人服气吗?
法大还是官大一直是法官队伍治理中的一对矛盾。《法官法》中,是没有“政治”纪律、“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这一说法的。但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增加了这一条款。为啥?就是因为,法律往往只治得了法院的工作人员,而治不了知法犯法的官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