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深夜发生在洪湖市的这起命案,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经侦查,案情渐渐浮出水面:19岁的谢莉与千万富翁吴军保持情人关系2年后,欲摆脱这段不伦关系,于是许诺4.5万元,与男友一起雇请初中同学将吴军杀死。 案发当天,谢莉落网;昨日凌晨,逃至武汉的凶杀嫌疑人也被抓获。(来自网络)
千万富翁吴军被19岁的小情人谢莉及其男友雇人杀死了。根据现行法律,吴军错不至死;谢莉因为雇凶杀人,法律也自有公断。只是:19岁小情人雇凶将昔日的情人杀死,到底警醒了谁?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吴军是一个资产过千万的富翁;谢莉两年前就成为了吴军的情人;谢莉在找到了另外一份感情后,想摆脱吴军的纠缠;吴军不肯放弃这份不伦的关系,对谢莉进行殴打、控制;最后,谢莉雇凶将吴军杀死在宾馆的卫生间里。
在这个社会里,有太多的不公平;也有太多的丑陋。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包养二奶、三奶早已是司空见惯;十几岁的大学生傍大款、陪高官也屡见不鲜。好像这个社会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准则:物欲横流,龌龊遍地,红黑颠倒,是非倒置。人们似乎已找不到做人的正确航向: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吴军作为一个千万富翁,不但应当是一个巨额财富的所有者;按理,还应当成为一个血管里流淌着道德血液的富有者。可是,他不,他却要找一个比他的儿子或女儿还要小的小女孩做情人;在小情人不愿意与他继续那段不伦关系时,不是放弃,而是纠缠不清,甚至施以拳脚。以至最后小情人雇凶将其杀死。
在这个事件里,谢莉似乎既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弱者;又是是一个堕落而又凶残的坏人。在金钱面前,成为了富翁的情人;在感情面前,成为杀人的“勇士”。
不管是吴军,还是谢莉,都是这个不讲道德规则的社会的牺牲品。一个社会,如果失去了最起码的道德和法律评判的标准,那么,就是一种悲哀。这才是应当值得真正警醒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