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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被聘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实习基地

发表时间:2015-01-21来源: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作者: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

     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附:民商法学院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成立于2003年7月,现下设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妇女理论4个教研室,拥有1个重庆市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和7个校级科研机构,具有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两个专业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主要承担全校法学等专业3门必修课程和20余门选修课程的本科教学任务。拥有商法学和民法学两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外国民商法,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另有4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和7门校级精品课程。 2010年6月,以我院知识产权法学科为基础,在整合校内其它资源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学院。 

  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结构合理、发展趋势好的师资队伍。截至2010年9月,学院共有专任教师69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7人,已取得博士学位者47人,在读博士研究生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司法部优秀教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2人,“重庆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2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重庆市教学名师” 1人,“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十佳师德标兵”多人。 

  学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协调发展观、以生为本观、全面质量观和开放教育观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本科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保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团结拼搏,奋发图强,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逐步形成了民商法学院的办学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