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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有过错 应该分担责任

发表时间:2013-03-25来源:重庆法制报作者:唐孝忠

  【案情简介】

  沙坪坝区金阳易诚国际和天骄年华两个小区之间的一条支路上,每天均有货车经过该路段到超市卸货,该路段两边均有私人轿车停放。

  4月7日凌晨零时许,外地货车司机潘涛(化名)从超市送货出来,就遭遇了道路两边私车停放形成的“狭路”。虽经左挪右挪,19米长的厢式货车还是开不过去。无奈,潘涛和副手只得下车解开钢丝绳,把水泥隔离墩往左边移动了一下,然后,潘涛才把车子慢慢开出去。最终,两人折腾了近1个小时,才驶出这段“狭路”,赶往永川送货。半路上,潘涛接到警察电话后才知道,他们经过该路段时擦挂了三四辆车。

  这是一起普通的事故,但是,却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难题:货车通行权与私车财产权均不容侵犯,如何才能两全其美?有关人士提出了相应观点,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并能妥善化解此次纠纷。

  【观点】:

  专家:

  通行权与财产权均不能妨碍他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韦锋认为,此案涉及货车通行权和私车财产权两大权利。法律保障权利的行使,但是,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均应以不妨碍他人合法权利为前提。

  很显然,此案属交通事故或侵权行为,是因货车的不当通行造成的。虽然货车拥有该路段的通行权,但当面临被私车挡道的情况下,应设法移开私车后,才能通过,而不能以拥有通行权强行“闯出”,货车应对自己的不当通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私车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然而,在本身通行条件不好的路段,公民在停放车辆时不能妨碍道路的正常通行,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该路段禁止停车,那么,擅自停放的私车便将面临行政处罚,因违规停车而导致自身车辆受损,在损害责任分担时,私车也将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

  预防类似事故须合法使用车辆

  要预防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韩龙涛律师支招,其实很简单,就是合法使用车辆。

  他说,每个公民均应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道路属公共财产,车辆所有者或使用者均应遵守交通规则,即合法使用车辆。

  重庆主城道路本身存在诸多局限,车辆增长速度也高居不下,在这种情况下,维护道路的畅通应是每个市民共同的责任。因此,未被有关行政机关划定为停车区域的路段,市民就不应擅自停车,以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若大家都不违规在路边停车,被其他车辆冲撞并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故就不会发生。我市主城道路拥堵也是常事,在遇到道路拥堵的情况下,大家都应有序缓慢通行,若大家都在道路能够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正确行车,类似事故还能发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