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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被精神病”案所释放的危险信号

发表时间:2013-03-25作者:羽戈

  在一个权力为刀俎、权利为鱼肉的“被”时代,“被精神病”的诞生只是迟早的事。追本溯源,彭宝泉、邓复华两人绝非第一批“被精神病”的受害者。

  因对上访者进行“围观拍照”,4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建设银行职工彭宝泉、报告文学作家邓复华被十堰市公安局抓获,并送往当地精神病院。该院医生经四个小时的诊断,认为彭属于偏执性精神障碍,并正在发病期,医院决定对其观察治疗。

  最新进展出自十堰警方4月12日的通报。他们称,彭宝泉、邓复华并不只是围观拍照的群众,而是这起上访的“参与者”。事发前一天晚上,彭宝泉曾和上访队伍的主力人员一起吃饭,研究翌日上访事项,邓复华在上访现场与酒店保安发生撕扯,因而将两人带走调查。

  如何定性彭宝泉、邓复华两人的身份,其中大有深意存焉。围观拍照的性质属于旁观,正如你旁观他者杀人越货,不管你是兴高采烈,还是默默无语,只要你不参与其间,你的旁观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至多受到道德谴责。但作为“参与者”则不同,何况是参与聚众上访、抗议这种群体性事件。就像备受争议的聚众淫乱罪,其要害不在“淫乱”,而在“聚众”。要说淫乱之恶,南京那位马尧海副教授,焉能比得上广西那位烟草局长,以及与500多名女人发生过关系的安徽安庆某科长大人?

  更深层次上,将彭宝泉、邓复华定为上访的“参与者”,混入上访者的队列,再将其送到精神病院,在今日中国正有其根深蒂固的传统,属于行政工作的潜规则。此前,在山东新泰市等地,被地方政府抓回的赴京上访者,都要送进精神病院改造一段时间,等其病治愈(签订不再上访的保证书),才得获释。

  不妨说,在中国,“精神病人”已经成为一种意味深长的政治隐喻。除了上访者,最常见的精神病人还包括网瘾患者、一些重大案件的犯罪人等。

  任何行为,一旦成瘾,就可能被纳入精神病的范畴。上网成瘾对应电击疗法,乃是十分中国特色的权力景观。不过,我们需要注意到,将网瘾患者定性为精神病人,不仅针对亿万网民,更针对网络的影响力及其象征的信息自由与民主。

  将杀人犯与精神病人相挂钩,我们早已见惯不惊。不必说大名鼎鼎的邓玉娇,且看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的凶杀案,2死5伤,死伤者中包括多名小学生。案发后,当地宣传部门迅速宣称,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连精神病鉴定都没做,结论就先一步生产,公权力者不愧先知先觉。自然,它们一贯如此。

  认定杀人犯为精神病,最可见精神病人所隐喻的政治涵义:一面先行判定其为异类,制造一种理性歧视与道德歧视;另一面,杀人者的行凶动机就不再是心怀社会怨恨杀人,他们拔刀而起,仅仅是因为精神病发作;你撞上刀口,则为巧合,只能在死神面前自认倒霉。这背后,可以掩藏多少剑拔弩张的社会冲突。

  在网瘾患者、上访者、杀人者的身后,哪种人最有可能被迫接过精神病人的接力棒呢?莫非是彭宝泉、邓复华所代表的批判者和异议者?称他们为上访者并不合适,因彭宝泉最早曝光“湖北郧县青年陈永刚因发帖质疑该县领导搞形象工程而遭拘捕”一事,促成陈永刚获释,在地方政府眼中,彭某人与牛虻无异。假如我们的推测成真,那么,彭、邓两人“被精神病”所释放的信号,比福建南平、广西合浦的凶杀案还要残酷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