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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具有“霸气”和“宽容”的品格

作者:韩龙涛来源:原创作者:韩龙涛

  所谓霸气,就是强悍之气,刚毅之气;是胆识与才智的结合,敢拼敢闯的冒险精神,惟我独尊的王者风范。霸气并非霸道蛮横,不讲公理。

  毛主席写于1936年《沁园春·雪》中的“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短短几十个字就表现出毛主席满怀信心,霸气十足。

  曹操起家于势弱力微,然而他却能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更重要的是要一统天下的霸气,以不可阻挡之势,收统北方绝大部分地区。可以说是逆流而上所向披靡的霸气。

  凭借霸气,秦皇汉武建立了统一而强大的封建王朝;凭借霸气,成吉思汗率领铁骑横扫欧亚大陆;凭借霸气,拿破仑在西方世界中翻天覆地、掀起滔天巨浪、令世人敬畏景仰。纵观古今中外,哪一个登上成功顶峰的人没有霸气?

  律师在处理案件中,更需要一种霸气,这样才能使律师的才智发挥地淋漓尽致。如果缺少霸气,即使律师才华横溢,也可能因为怯于行动而与使案件处理的良机失之交臂。辩护律师在证据充分确定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辩论固然重要,但同时要彰显霸气,抓住对方要害,运用对策,一击制服对方。如果缺少霸气,即使律师聪明绝顶,证据充分,也可能因为心理素质太差而乱了阵脚。虽说“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需要霸气的律师辩论出来。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霸气使事实更加真实、具体、准确。如果缺乏霸气,即使律师举证准确,也可能使法官怀疑证据有水分,并因而不被法官采信。

  律师如果遇到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编造故事,作出失事、谬误、强词夺理的狡辩,那么应该避免“空对空”,紧紧抓住案件,引用证据,以霸气十足、出手凶猛的风格驳其不实之词,彻底揭露其谎言。

  律师应具有霸气的品格,不等于说律师是魔鬼。律师更需要一种非凡的气度、宽广的胸怀,对人对事的包容和纳。宽容是律师一种生存的智慧、生活的艺术,是看透了社会人生以后所获得的那份从容、自信和超然。

  学会宽容,是成就事业的需要。三国时在政治上颇不得志的曹植曾说:“天称其高者,以无不覆;地称其广者,以无不载;日月称其明者,以无不照;江海称其大者,以无不容。”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有恢宏的气度,自古至今皆然。曹操之所以能从仅有几个子弟兵,到剿灭北方群雄,占据中原,拥有百万大军,与他“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胸怀是分不开的。连仇人都能容而后用,还有什么不能用的呢?所以说,宽容是力量和自信的标志。能宽容,就能发展壮大。

  学会宽容以后,我们就会对生活的看法发生改变,你就会积极地面对你身边所发生的一切事情。我们就学会不再牢骚,我就学会如何敬业,我们就会学会如何看待团队的合作精神,我们就会学会不再斤斤计较。宽容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含义。在人格上,宽容意味着仁慈,不利用身份上的优势对他人人格进行鄙视和攻击;在政治上,意味着不得利用公权清除不同见解;在法律上,意味着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在法治社会里,“为权利而斗争”必须通过司法这个平台实现,斗争的工具不是枪杆子而是语言的说服力,“为权利而斗争”不是要把对方砍杀掉而是争取让自己的利益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其实就是为宽容而斗争。

  西晋文学家潘岳在《西征赋》中写道:“乾坤以有亲可久,君子以厚德载物。”人生在世,要学会宽容。现代文明社会更需要潘岳的胸怀,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有许许多多不同部分构成的多样社会,求得社会不同群体间的和谐共存是一个古老的政治理想。我们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而不同”的民主法治社会,宽容是其基本精神,宪政建设是其必经之道。和谐社会的宪政之道是一条宽容之道。

  2010年9月15日